5月21日下午,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時強調,要本著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的態度,建立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
從正定古城保護、首都城市規劃到潮州古城修復,從良渚古城遺址保護、三明萬壽巖遺址保護到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基于深沉的歷史感、使命感,習近平總書記就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作出一系列戰略性部署,為保護文化遺存、延續城市文脈、弘揚歷史文化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實踐路徑,對做好新時代文物保護工作具有極為重要的指導意義。

歷史文化是城市的靈魂。近年來,我國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力度顯著增強,保護和挖掘的科學化、管理的精細化、利用和展示的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讓大批文物、古跡、遺產“活”了起來。也要看到,隨著我國城鎮化進一步發展,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遺產屢遭破壞、拆除等問題突出,對城鄉歷史文化價值和特色風貌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保護工作依然任重道遠。

更好地適應新時期城鄉歷史文化保護的形勢和要求,地方政府及各相關部門要堅持底線思維,肩負起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子孫后代負責的神圣使命,心懷敬畏之心,本著“保護第一,開發第二”的原則,在嚴格保護的前提下進行科學合理開發,留住文明根脈;要革新執政理念,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思想觀念,強化保護和傳承歷史文化遺產的政治自覺,恰當處理好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的關系;要加強制度頂層設計,建立分類科學、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既要保護單體建筑,也要保護街巷街區、城鎮格局,還要保護好歷史地段、自然景觀、人文環境,以常態化、制度化、科學化的管理機制實現系統完整保護,不斷擦亮城鄉的“金色名片”。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歷史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寶貴資源,要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清醒認識城鄉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緊迫性和重要性,積極統籌好保護與發展的關系,聚焦體系和制度建設,堅持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讓歷史文化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為堅定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撐。(央視評論員)